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 调剂考生需具有本科学历,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专业。
二、调剂流程
1.学院将及时公布生源缺额情况,并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
2.学院开通调剂咨询热线,接受考生咨询;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调剂条件择优遴选调剂考生,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达到后,若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5.调剂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学院统一公布。
我院学院
2023年4月4日